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电工、金属热切割、高空作业、厂内车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合品、爆炸、易燃品。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1.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2.特种作业应急管理局特种作业报名准备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一份(初中以上学历)
3、健康承诺书签字按手印
4、一寸白底照片(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
注:提供的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或证明必须要高清彩色电子版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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