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许多被征收人面对政府“一口价”的强硬态度,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很容易吃亏。适当懂得在征地拆迁中资产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能更好维护自己权益。
评估机构的选定是否合法:
法律中对被拆迁人在土地评估方面应享有的权利其实有很多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由此可见,被征收人是有权选择评估机构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情形就是征收部门自己选择评估机构,剥夺了被征收人选择的权利,这种情况无疑是违法的;
评估对象是否全面: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直接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评估对象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
评估时点是否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由此可见,寻找专业的评估机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便捷高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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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些具体评估方法及如何适用于征地拆迁评估:
其一、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周围有类似房屋市场交易价格的,是采用市场法。市场法是什么?房子有可比性,有房子类似地段也有房屋有可比性的,就按照市场交易法。市场怎么卖,房屋就怎么评估。
其二、还有一个方法叫收益评估法。收益评估法是被征收房屋或者类似房屋有经济收益的,往往是门面房或者是经营性用房等。房屋本身的价值不是体现在房屋,而是体现在综合因素,比如用于经营出租,能带给房屋所有人收益,采用的是收益法的评估。
其三、被征收的房屋还是正在建设还没建成,遇到征收的,往往是适用假设开发评估法。假设开发评估法,这种评估法是考虑如果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取得怎样的价值,现在因为征收完成不了,就假设按照完成后怎么给补偿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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