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了解
一、特殊工程的使用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特殊施工作业包括:
1.建筑电工;
2.施工架子工;
3.建筑起重信号部门的电缆工;
4.建筑起重机械驾驶员;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人;
6.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和拆卸;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作业。
特种作业必须由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特种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与持有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2.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特殊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3.将违章作业的危害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
4.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完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作条件;
5、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6.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7、查处特种作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并记录在案;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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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如何处理?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括申请、验收、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审批、认证等程序:
(一)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省(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表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依法出具的登记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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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在申请表上签署受理意见,退回申请人。申请人不同意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试制和型式试验按规定需要试制或型式试验的,申请人应在验收后准备试制或型式试验。进行型式试验的单位应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向申请人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四)申请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携带经批准的验收申请材料及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邀请鉴定评估机构进行现场鉴定评估程序,鉴定评估机构完成现场鉴定评估工作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估报告。
(5)审批和认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审查后,履行审批手续,符合要求的,发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和审批许可项目,并以国家质检总局的名义发放许可证。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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